导读:为落实“以会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会员信息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协会组织开发了《北京消防协会会员信息系统》(1.0版)。经前期测试,该系统已基本具备运行条件,拟开通试运行。
各单位会员:
为落实“以会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会员信息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协会组织开发了《北京消防协会会员信息系统》(1.0版)。经前期测试,该系统已基本具备运行条件,拟开通试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和适用范围
1、系统功能
目前只开通单位会员申办功能,包括会员申请、会员受理、会员审核、信息反馈等内容。
2、适用对象
单位会员、拟申请加入协会的社会单位。
二、账号注册与登录
1、注册
请登陆北京消防协会官网(http://www.beijingfire.com)
会员信息系统一栏进入系统界面,并根据《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内容进行注册,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显示注册成功即可登录。
2、登录
点击“登录”,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操作界面。进入系统操作界面后,根据《会员申请操作手册》进行信息录入,完成证书登记和会员申请流程。
三、会员信息系统开通试运行过渡期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为过渡期,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双轨制”运行,会员入会可自主选择网上申报或窗口申报,请有效期内的会员完成网上填报;从3月16日起,会员入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
四、会员分类说明
单位会员按照社会化消防服务供、需关系,分为供给侧会员、需求侧会员2大类。
(一)供给侧会员,按照所能提供的社会化消防服务,分为13个小类,同时具备几类服务业务的,填报时应多选:
1、建筑防火:指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审核、验收、建筑材料检验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2、消防产品:指从事消防产品(含消防器材、装备、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维修、鉴定检验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3、消防设施:指从事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保、监测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4、安全评估:指从事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5、宣传教育培训:指从事一般化消防宣传教育、职业化消防技能培训、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6、消防信息化:指从事消防远程监控、消防物联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智慧消防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7、电气防火:指从事电气防火检测、电气火灾监控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8、烟道清洗:指从事餐饮场所排油烟设施清洗、清洗设备研发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9、灭火救援:指从事社会化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10、事故调查:指在火灾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为事故单位或调查机构提供技术分析、物证检验鉴定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11、法规政策:指从事消防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消防技术标准研究、咨询,以及制定、修订辅助工作;从事消防法律顾问,消防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诉讼代理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12、消防保险:指从事火灾财产险、人身险、公众责任险等各类消防相关保险评估、承保、理赔、参与事故调查等服务的单位会员。
13、消防安全检查:指从事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或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等社会化服务的单位会员。
(二)需求侧会员,按照与社会化消防服务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12个小类:
1、住宿业:指酒店、宾馆、饭店、招待所、民宿、旅游度假村等从事住宿业的单位会员。
2、餐饮业:指对公众开放的餐饮场所、单位内部食堂(可以单位内设机构名义入会)等单位会员。
3、仓储业:指从事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服务的物流基地、专用库房等单位会员。
4、建筑业:指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会员。
5、制造业:指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等从事产品制造的单位会员。
6、文体业:指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歌舞厅、酒吧等从事文化、体育和公共娱乐活动的单位会员。
7、商市场:指商场、市场、商店,以及设有商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会员。
8、物业服务:指为居民住宅、商业、办公场所提供物业服务的会员单位。
9、文物保护: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单位会员。
10、教育机构:指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会员。
11、医疗机构:指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急救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等依法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会员单位。
12、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等会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准确。《会员信息系统》(1.0版)的开通运行,是协会2019年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会员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会员如实填报。协会将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有效期内的单位会员不再发放证书;新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会员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领取单位会员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玉涛、许梦涵
联系电话:63970581-8102
北京消防协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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