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一、 图形显示装置要求
1 、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2 、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系统各类消防、报警及其控制设备的名称、位置和运行状态、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等动态信息;
3、 当有各类报警、反馈、屏蔽、故障等信号输入时,应能显示输人信号的位置、类别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4 、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在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二、火灾报警控制器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3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3s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并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启动和停止。
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5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自检、显示与计时功能应运行正常;触发自检键,应能够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等进行功能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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